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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察隅县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招聘8人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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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7 -2026/11/2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招录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具有察隅县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察隅县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三)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四)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五)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六)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七)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8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其中驾驶员3名,公共管理服务岗位5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1。

拟申报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非法出入境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5.其他特殊情形。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提供驾驶证);

4.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登记表;

6.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察隅县政务服务中心C1、C2窗口(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资格审查:乡镇(街道)、居委会对报名条件和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察隅县人社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则进入考录环节。


六、考录相关事宜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计分方式:笔试(含实操)×50%+面试×50%,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用,按照招聘人数确定招录人员名单。

结果公示:拟聘用名单将通过“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局公示栏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县人社局反映。县人社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异议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核查无实据的,将维持原拟聘用决定。合同签订:公示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人员,将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人社局书面下达上岗通知书。


七、岗位待遇

薪资标准为4268元/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察隅县财政予以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其它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文件执行。


八、其他事项

县人社局将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相关纪律规定,对干扰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申请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包括但不限于聘用资格等)。

联系方式:0894-5938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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