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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简章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简章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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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8 09:00-2026/11/2 17:00

因工作需要,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合从事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2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启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65室(惠阳南路55号北三楼)。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岗位适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五、考试、体检及考察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启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工资按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启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103365


十、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12803。

2026年10月27日

启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docx

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简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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