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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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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7 -2026/12/31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科建设发展需要,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博士研究生3名(事业编制),主要从事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中共泰州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6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副教授和教授需提供职称证书)方可报考,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2026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在公告发布14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中共泰州市委党校通知为准。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在党校网站上公布。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中共泰州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填好的报名表(word版及扫描件)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中共泰州市委党校邮箱tzdxrsc@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格式注明。

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各层次职称证书扫描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

3.奖惩情况扫描件;

4.报考人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模板)》扫描件(附件3,三个月内开具方为有效);

5.2022年以来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决策咨询报告、项目课题、科研成果奖励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一致)。学术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论文位置;学术著作需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决策咨询报告需上传获得批示报告的封面、全文,并用红笔标记领导姓名及时任职务;项目课题需上传立项批文、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

第1、2、3、4项按顺序合成一个文件,第5项按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里。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2.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高层次人才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来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复印件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须现场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面谈、专业试讲和科研能力评估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考试地点、时间。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谈

报考人员首先参加面谈,面谈主要考察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等。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下一阶段考试资格。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专业试讲和科研能力评估

面谈合格者须参加专业试讲和科研能力评估。

1.专业试讲。专业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理论功底、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专业试讲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科研能力评估。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决策咨询报告、项目课题、科研成果奖励等)进行客观量化计分,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科研基础、研究能力及科研发展潜力,并量化成分值,满分100分。

(三)总成绩评定

总分100分,专业试讲成绩占70%,科研能力评估占3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成绩公布方式

报考人员总成绩于3个工作日内在中共泰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照专业试讲成绩较高者确定,专业试讲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按时提供的,按总成绩递补下一名,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体检合格后,中共泰州市委党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共泰州市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聘用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辞职或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收回已享受的人才政策待遇。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予递补。


六、高层次人才招聘咨询与监督

严肃高层次人才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对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231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23)86887095


七、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中共泰州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1中共泰州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doc

附件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模板).doc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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