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10月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资格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职位简介表》所列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受到金融监管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岗位代码01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岗位代码02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于2026年10月28日17:00。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2026年10月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签名后的扫描件);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④报考岗位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
⑤01岗位需提供个人工作年限证明(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作证明、任职证明等)或对应时间内的社保证明;
⑥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wtrencai@126.com,标题注明: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通过报名邮箱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适岗能力评价
岗位代码0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超过3:1的,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及适岗能力评价,按5:1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笔试
岗位代码0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考试合格线6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人选确定与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岗位代码02参加笔试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含同分并列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岗位代码01-02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中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证明材料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岗位代码01因复审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根据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岗位代码02因复审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合格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2天截止。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岗位代码0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代码0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岗位代码01参加面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岗位代码02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本次招聘计划取消。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入职后的人员进行岗位安排,应聘人员需服从单位安排。
聘用人员未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薪资待遇按照企业有关薪酬制度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程序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702739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电话、短信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
3、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4-82196019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