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镇“兴村特岗”人员招聘公告-江苏-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沿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沿河镇“兴村特岗”人员招聘公告

沿河镇“兴村特岗”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1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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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4 08:30-2026/10/23 18:00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充实沿河镇村(社区)班子后备力量,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村(社区)干部队伍。现就2026年沿河镇招聘“兴村特岗”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聘用岗位为“兴村特岗”,旨在招录有志扎根基层,在农村基层党建、农村基层治理、集体经济发展以及村公共事务管理中奉献力量的优秀青年;计划招引10名,原则上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3的比例组织考试,若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将调整招录名额。


二


报考条件


资格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热爱农业农村工作。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2008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专业不限;满足以下情形之一者,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一是在县内外自主创业、经营实绩突出,自愿扎根乡村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优秀青年;二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读期间曾任班长,或担任院级学生会、团委中层及以上正职学生干部;三是持有有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4.其他资格条件:熟悉自动化办公,具有一定文字能力,具备一定社会治理经验和人际沟通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


三


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在沿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沿河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沿河镇公开招聘“兴村特岗”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6)报考人员应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7)奖惩等其他材料。


四


资格审查


沿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发放准考证。


五


考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岗位履职所需要的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面试。①面试人员根据研究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


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因体检、考察等原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


公示聘用


1.沿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评(评审)和体检结果,报沿河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建湖党建微信公众号和沿河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本次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聘用期的80%),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进行使用,聘用期为1年,工资在村(社区)发放,待遇参照一般村“两委”执行。聘用期间因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所在村(社区)有权解除聘用合同。每年各村(社区)根据聘用人员平时表现和年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八


纪律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沿河镇纪委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6592610。


3.本公告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沿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5-86592611。


沿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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