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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0人5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1 09:00-2026/10/17 16:00
笔试时间
2026/11/1 09:00-2026/11/1 11:00

宁事招公告〔2026〕19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有关规定,南京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300多名。学院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移动机器人及水处理项目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江苏省世界技能大赛综合集训基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技师学院网站(www.njjsx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后出生);

6. 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7.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8.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南京技师学院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7年4月1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 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京技师学院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请发送邮件至南京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njjsxy2009@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序号”。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1日9:00-2026年10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南京技师学院2026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岗位所需证明材料为pdf格式,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0月11日9:00-10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10月11日—10月1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10月11日—10月2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请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在网上报名邮箱查看并回复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如未接到有关信息请及时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3.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26年10月24日8:00-16:00到南京技师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7026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南京技师学院陈述申辩。

(三)考试方式方法

本次考试由南京技师学院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各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1)笔试日期和地点:2026年11月1日9:00-11:00;在南京技师学院(详见准考证)进行。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技师学院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从报考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告知。

面试由南京技师学院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教学试讲。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南京技师学院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领取面试准考证,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南京技师学院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技师学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师学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人员应在南京技师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技师学院和南京技师学院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南京技师学院负责人员和南京技师学院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16、025-85796612

监督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548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13

本公告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京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南京技师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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