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浏河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江苏-苏州市-太仓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浏河镇人民政府

太仓市浏河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太仓市浏河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5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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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8 09:00-2026/10/16 16:3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一)机关辅助人员(男)2名

1.198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应学位;

3.太仓户籍。

(二)机关辅助人员(女)2名

1.198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应学位;

3.太仓户籍。

(三)机关辅助人员(退役士兵)1名

1.198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应学位;

3.太仓户籍;

4.面向在军队服现役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即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浏河镇人民政府(上海东路1000号)412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出现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须对照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按不低于1:2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核方式:综合考核(笔试+面试)。

2.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五、体检、考察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太仓长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4.如出现公示不合格、考生放弃录用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工资待遇参照浏河镇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

1.本招聘简章最终由浏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512-5360827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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