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江苏-扬州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2026年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6年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6/10/24 09:00-2026/10/28 17:00;现场报名:2026/10/29 09:00-2026/10/29 17:00
笔试时间
2026/10/31
面试时间
2026/11/1

根据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4日至2008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2026年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7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7年4月29日前,5年服务年限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岗位简介表》: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j.yangzhou.gov.cn/)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既可通过网上报名,也可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http://wglj.yangzhou.gov.cn/),下载并填写《2026年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ssbyzx@qq.com。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4日09∶00-10月28日17∶00;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26年10月24日09∶00-10月28日18∶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还须在2026年10月29日9:00-17:00到吉林大学(前卫校区)考古学院正新楼1608室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9:00-17:00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考古学院正新楼1608室

报名现场联系电话:18851431024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盖章后报名方为有效。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①《2026年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7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简介表》等,厘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资格审查期间,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0月29日18:00;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时对资格审查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10月30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单位通知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主要测试考古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日期:2026年10月31日上午。地点设在吉林大学(前卫校区)。

考生需自带考试用具,并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日期:2026年11月1日上午。地点设在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招聘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4-87935613,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0978061。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4-80989317

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0514-8736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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