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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生产运行人员公告

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生产运行人员公告

招聘13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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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8 09:00-2026/10/28 17:00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由南通沿海集团全资子公司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负责通州湾现代纺织园集中供热。根据项目运营需要,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生产运行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生产运行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录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有重大过失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8日9:00~10月28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登陆南通人才网(https://ntjob.nantong.cn)下载《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生产运行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电子报名表(含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照片)及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08649164@qq.com。发送到邮箱的电子材料统一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岗位”。

3.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提交后不得调整报名岗位;

(2)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19851311011、0513-83548806(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四、综合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测试采用笔试、面试和适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适岗评价环节。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适岗评价。主要从教育、任职背景与资格条件、从业经历、职务职级、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设定分值20分,适岗评价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统一接收,不接受补交。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适岗评价成绩。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与递补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入职体检为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检查要求及结果判定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25)、《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GBZ/T260-2014)。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前,用人单位组织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如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不足,经公司研究后,可在类似岗位中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15051265310。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手机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由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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