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残联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江苏-泰州市-泰兴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泰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泰兴市残联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泰兴市残联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6 -2026/9/28

为加强我市基层“残疾人之家”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购买“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泰残发〔2018〕44号)、《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泰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泰编发〔2026〕2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名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听力三四级,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且须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遇政策调整,从其最新规定),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听力三级或四级,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3.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泰兴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前为泰兴市户籍;

6.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9月28日。

2.报名地点:泰兴市河失镇城黄东路57号泰兴市残疾人托养工作服务中心。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泰兴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截止前经人社业务经办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5.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常识、语言理解、逻辑思维、计算机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等(不指定教材);

60分为合格线;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岗位进入面试不足3人的,按实际进面人数。面试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五)政审

审查政治背景、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

(六)公示和聘用

及时对拟录用人员和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合同。


五、服务期限与工资待遇

1.服务期限: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严重违纪违法现象或造成本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等行为,合同自行解除并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

2.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7366811。



职位表.xls
江苏粉笔公众号
江苏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