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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24人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21 08:30-2026/10/10 16:30
缴费时间
2026/9/21 08:30-2026/10/12 17:30

因工作需要,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35周岁以下(即1991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户籍不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或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岗位要求的各类材料上传(含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应聘人员登录新沂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http://xinyi.pzhl.net/index.php)报名,网站只在报名期间开放,非报名时间网站不开放。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9月21日8:30—10月10日16:30。

3.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21日8:30—10月10日17:3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和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9月21日8:30—10月12日16:30。

5.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9月21日8:30—10月12日17:30。

(二)报名缴费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于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的,须在通过初审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确认,初试报名费50元;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确认、上传照片或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详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

2.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295×413,大小20-100kb)。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期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新沂好就业”网站(网址:http://www.xyrsjjy.com/)、“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6.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9月20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新沂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xinyi.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0516-81629099联系。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拨打公告咨询电话确认,咨询电话0516-81629099。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能力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初试-综合素质面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以初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2.初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通用能力及岗位匹配度。

3.初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初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等额面试的岗位(指进入初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等或未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他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初试成绩未达到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某岗位所有参加初试人员的成绩均低于其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4.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一致),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未按时到场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资格。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含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印章的身份证明。

5.初试结束后,在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核验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须在有效期内)1份;

(4)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岗位要求提供);

(5)工作经历证明: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须加盖单位公章)、社保缴纳记录各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当场发放复试通知书。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实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均按复审不合格处理,取消复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空缺,从同岗位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轮,递补后仍有空缺的,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复试准考证,同时缴纳复试费50元;逾期未缴费或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专业能力面试

1.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2.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发展潜力、逻辑思维及岗位适应性。

3.复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复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实操方式,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复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等额面试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他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未达到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某岗位所有复试人员均未达到复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4.所有入围复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未按时到场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复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3.复试结束后,在达到复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复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进行一轮递补。

(二)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复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进行一轮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复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进行一轮递补。

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3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任一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应聘岗位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统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试用期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未按要求及时报到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具体标准参照本单位同岗位、同级别在职人员确定。按规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存在其他劳动关系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同岗位复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进行一轮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任何学习培训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慎重,谨防上当受骗!】


八、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初试成绩、资格复审安排、复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新沂好就业”网站(网址:http://www.xyrsjjy.com/)、“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招聘各环节如需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环节(含体检、考察、公示等)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三)本公告媒体可转载,但转载时应保持公告内容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因擅自更改公告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由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1629099

新沂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组监督电话:0516-88519711

附件1:

附件1-交通文旅集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表.pdf

新沂市交通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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