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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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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9/11 08:00-2026/09/18 17:00
笔试时间
2026/9/19 09:00-2026/9/19 11:00
面试时间
2026/9/19 15:30-2026/9/19 17:30

因单位业务工作需要,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康复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4.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5.亭湖区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在岗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书面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下午17:00止。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综合楼三楼办公室(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步南路8号),联系电话:0515-8889177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签订个人承诺书,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与原单位有服务期约定的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设50分合格线。

(2)考试内容: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19日9:00-11:00,南洋中心卫生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2.面试:

(1)笔试合格者,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19日15:30-17:30,南洋中心卫生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成绩评定: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


四、聘用

1.体检。根据考试分数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分数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确定相应岗位及薪酬待遇;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未取得岗位所需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医院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订立本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外,双方约定在本院最低服务2年(含试用期)。


五、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0515-88891778。


六、监督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0515-68552867。

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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