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法医病理技术员
人数:1人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专业要求:司法鉴定技术、法医学
招聘对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
工作内容:尸表检验、尸体解剖,组织器官取材,病理切片制作等;负责管理病理实验室;协助鉴定人完成其他辅助工作;完成鉴定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技能要求: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常用办公软件;工作严谨细致,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通过邮箱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整理成电子档发送至鉴定所邮箱2521159053@qq.com。
2.报名要求: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工作岗位,压缩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务必保持一致。以上所需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如有缺失,则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上午8时至2026年8月24日下午5时。
4.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对照本招聘公告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1.考试:不设定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占60%)和面试(满分100分,占40%)方式进行,总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选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报名者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用工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顺序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每年年末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
六、其他
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公告由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8159180,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招聘报名表.doc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