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江苏-常州市-教师-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有编制-江苏理工学院

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0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20 09:00-2026/8/26 16:00
缴费时间
2026/8/20 09:00-2026/8/29 12:00
笔试时间
2026/9/12
面试时间
2026/9/13

江苏理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理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分团委(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岗位1-2要求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岗位3-6要求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20日9∶00-8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20日9∶00-8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20日-8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20日9∶00-8月28日18∶00;

5.缴费确认:8月20日9∶00-8月2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ut.edu.cn/)公布,结束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①报考应届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学习、工作经历”栏最后备注“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明确具体离职日期。②所有应聘人员须在“任职经历”栏中,详细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江苏理工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短期招聘岗位,岗位1-2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3-6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岗位1-2的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心理测试;岗位3-6的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如岗位1、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各达到30人,则对应岗位增加笔试环节,考试考核方式、最终成绩计算方法与岗位3-6一致。

笔试、面试时间分别暂定为9月12、13日,具体安排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ut.edu.cn/)公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时间延期,我校将提前在人事处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最新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

2.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当天下午15:30后,笔试成绩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s://rsc.jsut.edu.cn/)。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校均有权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材料请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交给审核人员留存:

1.有效身份证。

2.高中以上各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网签证明)。有工作经历且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出具离职证明(注明的离职时间须在网上报名前)。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

5.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6.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安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ut.edu.cn/)公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岗位1-2未增设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岗位总成绩。岗位3-6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953100、0519-86953102。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95305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71717。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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