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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射阳县教育局公开选调县教师发展中心部分学科研训员的公告
2026年射阳县教育局公开选调县教师发展中心部分学科研训员的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20 08:30-2026/8/20 17:30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现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部分学科研训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学科研训员3名,详见《2026年射阳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部分学科研训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阳光选调的原则;

2.坚持编制许可、工作需求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执行教育行政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在服务期内的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男幼师,首聘服务期未满的教师;(2)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正接受调查未有结论的;(3)近三年(2023-2025年度)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4)近三年(2023-2025年度)以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安部门处理的;(5)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业务能力要求

1.教学能力:熟悉本学段的本学科教学,教学业绩优异。

2.研究能力:近5年(2021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1日,下同)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较高水平本学科专业文章不少于1篇,或主持研究盐城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课题1项。

3.指导能力:有担任过学校教研(备课)组长或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的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有良好的合作精神与服务意识,有学科前瞻的教育教学观点与发展规划能力。

4.专业技能:(需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获得本学科盐城市优质课、基本功一等奖及以上奖次,被聘为本学科县级或市级兼职学科研训员,被评为本学科盐城市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

5.个人素养: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团队协作、吃苦耐劳精神。

6.年龄要求:45周岁以内(1980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备高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5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身体素质要求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和中心分配的其他工作。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射阳县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楼二楼207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承诺书》(附件2)、《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学科研训员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

(2)《师德表现情况说明》、本人教学与工作经历证明(学校出具);

(3)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4)骨干教师称号、综合性荣誉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近5年考核等次情况汇总表,特定岗位专业优势证书;

以下材料须提供原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给个人):

(5)优质课比赛、基本功大赛、精品课比赛、学科素养大赛等获奖证明材料,或受聘担任其评委的证明材料;

(6)参加县级以上示范教学、讲座等活动的证明材料(限5次),近5年指导教师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各类竞赛材料;

(7)在省级以上发表、获奖教育教学论文代表作,限5篇(发表论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期刊网查询页,获奖论文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论文稿件);

(8)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方面的成果材料(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等,限5项);

(9)近5年参加县级及以上调研测试命题证明或受聘担任县、市级学科中心组成员的证明材料;

(10)近5年其他的教学教研成果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各项选调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直接进入材料赋分环节。

(二)材料赋分

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邀请市外专家组成评委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赋分,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材料赋分50%计入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答辩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答辩面试。答辩面试人员名单在选调工作群公布。

(三)答辩面试

参加答辩面试人选采用答辩形式,由市外专家组成评委小组对其考查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不含备考10分钟),前5分钟为自述时间,后10分钟为答辩时间。答辩面试成绩以50%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1:1确定拟考察人选。答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报考岗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拟考察人选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室集体讨论后并报局党委同意后决定公示人选。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3天。公示后因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按确定拟考察人选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县委编办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七)聘用

选调人员按县教师发展中心岗位设置、空岗情况及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六、咨询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射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5-69221177(县教师发展中心综合股)

0515-82354911(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0515-82320936(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

0515-89291409(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9291405(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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