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江苏-南京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6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6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4 09:00-2026/8/20 16:00
缴费时间
2026/8/14 09:00-2026/8/22 12:00
准考证打印
2026/8/26 09:00后
笔试时间
2026/8/29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研究生院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4日9∶00-8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4日9∶00-8月21日12∶00。

3.陈述申辩:8月14日9∶00-8月21日14∶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4日9∶00-8月21日16∶00。

5.缴费确认:8月14日9∶00-8月2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招聘报名费100元,初审通过人员通过具备网银功能的银行卡在线缴费。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考生缺考、弃考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8月26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须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写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始年月日)。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 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笔试拟定于2026年8月29日在南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核,逾期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考核重点考察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如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自愿放弃复审等缺额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复印在A4纸同一面)。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且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须出具离职证明,所注明的离职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前。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近六个月内)。

(6)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42218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4200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sgxtkh@163.com  

举报电话:025-69652912

传真: 025-83392413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 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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