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江苏-连云港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东海县-中国共产党东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东海县残疾人联合会;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海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东海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0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3 09:00-2026/8/19 16:00
缴费时间
2026/8/13 09:00-2026/8/21 12:00

因工作需要,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中共东海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东海县委政法委)、东海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东海县残联)、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3日至2008年8月19日之间出生)。

“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应是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专科、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本次招聘的岗位代码A01、A02岗位限连云港户籍,岗位代码A03岗位不限户籍。

(八)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应聘人员,具备能正常履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能够自行行走,听力残疾人佩戴助听器后可以与人沟通交流无障碍的,可以报考岗位代码AO2岗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4分。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222.189.10.7:8082(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6年8月13日09:00—8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13日09:00—8月19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20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20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8月13日09:00—8月21日12:00。

6.请报考岗位代码B02岗位具备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8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至东海县残联(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迎宾大道北16号),逾期将不再受理,不予认定加分条件。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东海县委政法委:0518-87776576;

东海县残联:18248966696;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18-87214809。

技术咨询电话: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报名通道关闭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情形,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2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关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本次考试相关信息。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8月21日15:00-17: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专业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报名: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国家、省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加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含加分)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含加分)及排名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代码A02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除残疾部位须不影响正常履职外,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如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岗位代码A01岗位工资按不低于2900元/月(含保险个人部分)执行,岗位代码A02岗位工资按不低于3000元/月(含保险个人部分)执行,岗位代码A03岗位工资按不低于2500元/月(含保险个人部分)执行。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21965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委政法委、东海县残联和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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