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教育系统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江苏-盐城市-东台市-教师-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东台市第一中学、东台市实验中学、东台市实验小学

东台市教育系统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东台市教育系统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24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3 09:00-2026/8/15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08/18 09:00

为解决我市城乡教师结构性矛盾,根据城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东台市第一中学、东台市实验中学、东台市实验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本次选调考试成绩也作为东台镇城东中学补充部分学科教师的依据。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学校及岗位

本次选调岗位计划24名,详见《东台市教育系统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选调范围对


三、选调范围对象

选调范围为东台全市农村和镇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报考高中地理岗位须现在初中或高中学段任教;报考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岗位须现在小学或初中学段任教,地理、政治岗位须现在小学、初中或高中学段任教;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现在小学学段任教。

幼儿园编制教师不参加选调。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持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5.已在我市公办学校工作满3年(2023年12月底以前在我市农村或镇公办学校入编),乡村定向教师须在我市农村或镇公办学校工作满5年(2021年12月底以前在我市农村或镇公办学校入编);

6.近3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023年新入职教师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等次视同合格);

7.现任校级干部报名参加选调,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参加选调的中层及以上干部若选调成功,原任职务免去,且不保留原职级待遇;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dt.zp885.top:9100/#/login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9:00-2026年8月15日17:00。

2.资格初审:2026年8月13日9:00-2026年8月16日17:00。

3.陈述申辩:2026年8月13日9:00-2026年8月17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8月13日9:00-2026年8月1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市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市教育局人事股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见文末“咨询电话”。

(三)准考证打印

2026年8月18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五)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岗位进行,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学科教学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东台市教师发展中心2026年公开选调研训员考核入围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考试。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末位同分者加试决出。

(七)考察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方面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递补时如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台人社”“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同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递补时如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选调人员须按时到岗工作,由选调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的职称聘用由选调学校根据本校现有职称岗位状况和本校职称岗位聘用办法进行办理。选调人员中,取得乡村教师职称且在乡村教师岗位工作年限未满的,应重新评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选调人员应当在选调学校最低服务3年。

对东台镇城东中学被选调相关学科在编在岗教师实行“出一补一”,在满足本次城区学校选调岗位计划的前提下,结合报考人员的个人意愿,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充相应学科教师,末位同分者加试决出。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515-85100511(市教育局人事股,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0515-89561019(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0515-69969510(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职位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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