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苏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聘期
本次拟选聘10名区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三年。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于政府公共事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法学专家在其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经验丰富、成就显著,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并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或专业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五)法学专家未因学术不端行为受过处分;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优先选聘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履职管理、政府合同(行政协议)、房地产建设工程、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及投融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领域有专长的法学专家或律师;
(七)国家、省、苏州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任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或者从事过政府法治工作的律师,其担任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或者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的经历视同律师执业经验。
三、主要职责
(一)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为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涉及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代理诉讼、仲裁、执行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和以区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五)陪同区领导接访下访,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对涉及我区的社会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就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典型经验、普遍性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研究报告;
(七)办理需要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8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713办公室(地址:中山南路1788号开平大楼B幢)
3.报名方式:下载《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请至公告文末处下载)填写后,签字扫描件和word文档各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szwjbasc@163.com),并在报名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结果以现场收到的报名材料为准。
4.现场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以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需同时带原件进行核实);
(3)其他能证明个人工作能力、经历的材料一份。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询是否符合选聘条件。必要时,可以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三)集体审议:对拟选聘初步名单进行集体审议,审议通过后纳入区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
(四)公示及决定:就拟定的区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区政府决定聘为区政府法律顾问。
(五)签订合同:区政府授权区司法局与区政府法律顾问所在单位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六)公布:公布法律顾问名单。
五、其他事项
参加选聘的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联系人:沈博,联系电话:63920821。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