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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若干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3 09:00-2026/8/14 18:00



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盐城市大丰区户籍按期毕业的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盐城市大丰区户籍按期毕业的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7.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大丰区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岗位表》;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按期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68号)四楼403室组织人事股,联系电话:0515-83288269。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盐城市大丰区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④《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报考者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5-83288269)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考试科目: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四、聘用

各专业按入学当年全区定向生签约数的60%定向考试入编,临床岗位临床医学本科生前2名入编,公共卫生岗位预防医学本科生前3名入编。

笔试结束后,对所有参加定向招聘考试的定向医学毕业生组织体检、考察(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取《选岗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领取《选岗通知书》、放弃选岗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进编人员在编内岗位中选岗,未进编人员在编外岗位中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任何人不得更改。因放弃选岗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该专业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定向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进编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对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服务满6年。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5-83288269、0515-83288285(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股)

0515-83929210(盐城市大丰区人力社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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