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江苏-淮安市-事业单位-高校-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0 09:00-2026/8/18 16:00
缴费时间
2026/8/10 09:00-2026/8/21 12:00
笔试时间
2026/9/19
面试时间
2026/9/20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淮安市科技大道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

岗位表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0日至2008年8月18日之间出生);

岗位表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0日至2008年8月18日之间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有需要的专业。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本次招聘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6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②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且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③2024年、2025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招聘共设两个岗位表,其中,岗位表一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表二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取消公告将在省人社厅官网发布。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0日9:00-8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0日9:00-8月19日12:00;

3.陈述申辩:8月10日-8月20日工作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异议处理:8月10日9:00-8月20日工作日期间9:00-11:00,14:00-17:00;

5.缴费时间:8月10日9:00-8月21日12: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岗位表一应聘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资格初审通过则视为报名成功。

岗位表二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使用微信、支付宝或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即报名成功。

(二)网上确认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打印准考证

岗位表二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5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cn.edu.cn/rsc/rczp.htm)另行发布,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保持手机畅通,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1.岗位表一中各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时间为9月19日,面试时间为9月20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将通过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发布。

①试讲: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②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2.岗位表二中各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试讲。笔试时间为9月19日,试讲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将通过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发布。

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应聘人员可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cn.edu.cn/rsc/rczp.htm)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试讲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②试讲: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②2026年毕业生于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③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④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0329939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0329951


七、招聘工作举报

1.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68279、83620963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71717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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