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副总经理1名。有关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面向社会选聘,选聘岗位《宿豫区国有企业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报名网站(http://218.93.212.38:12123/suyu_)上查阅。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6日之后出生);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及其他要求;
4.志愿在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选聘工作安排
(一)公告发布
公告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6年8月6日9∶00-8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6日9∶00-8月12日16∶00;
3.缴费确认:8月6日9∶00-8月13日10∶00;
由裕丰集团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2688015。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考试形式
1.如报名人数多于30人则采取笔试加两轮面试进行。
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请见准考证。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第一轮面试
(1)第一轮面试:主要考察专业、业务素质能力,(2)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第一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第二轮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第一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组织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第二轮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2.如报名人数少于30人,考试采取两轮面试进行。如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组织。
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如果有笔试环节,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5范围内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如果没有笔试环节,则在第一轮面试后,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1:5范围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第二轮面试。
招聘单位组织对进入下一轮环节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无异议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为第一轮面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各占50%(如有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的最后总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两轮面试成绩均当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五)考察
1.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采取等额方式确定。
2.考察内容。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1.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手续办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服务期限。在裕丰集团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
4.薪资待遇。参照宿豫区区属国有企业同类型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在体检、考察、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本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三、其他工作要求
1.选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聘用等情况,核减岗位选聘数量或终止岗位选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选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2.公开选聘工作各环节均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3.在选聘各环节中,请参选人员注意关注浏览以上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在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其他导致选聘选岗位空缺的情形。
6.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聘用资格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5513
监督电话:0527-8060911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宿豫区国有企业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岗位简介表》
宿迁市宿豫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