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江苏-徐州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5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5 09:00-2026/8/11 16:00
缴费时间
2026/8/5 09:00-2026/8/15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8/19 09:00-2026/8/20 16:0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z.gov.cn)、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官网(http://gxzs.xz.gov.cn)、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官网(http://www.xzjm.cn)同步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11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岗位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岗位表》中招聘对象是“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岗位表》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中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具有1年及以上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12个月,如2020年9月—2021年8月即按12个月计算)。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班长,或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科协、艺术团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二级学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开具。

(七)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7年2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上同步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平台(http://218.3.167.180:8001)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6年8月5日09:00—8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6年8月5日09:00—8月12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026年8月5日—8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8月5日9:00—8月14日16:00;

5.缴费确认:2026年8月5日09:00—8月1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我校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及时向我校陈述申辩,电话:0516-69851006。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而未能通过的,不再退回报名费用。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http://www.xzjm.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8月20日16: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资格复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8月16日9:00—12:00登录报名平台(http://218.3.167.180:8001)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与能力。动漫设计教师(岗位代码04)除上述内容外,还加入岗位相关基础专业知识的考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未达合格线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无递补资格。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http://www.xzjm.cn)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我校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以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xzjm.cn)上公布的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缺额同岗位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人员方式与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相同。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由我校填写《资格复审人员信息采集表》,经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后,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xzjm.cn)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陈述和申辩。电话:0516-69851006。

(四)面试

1.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执教能力与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01-04岗位形式主要为:试讲+实操;05岗位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具体详见《岗位表》。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xzjm.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实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岗位01、02、03、04总成绩=笔试×40%+实操×40%+试讲×20%。

岗位05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的考察方案进行考察。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后,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反映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和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后,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不再进行递补。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相应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相应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相应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一经聘用应当在学校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http://www.xzjm.cn),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九、招聘咨询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咨询电话:0516-6985100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14:00-16:00。


十、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监督电话:0516-69851012;

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监督举报电话:0516-80801867。


十一、招聘工作举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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