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提升网格精细化管理与服务水平,充实网格服务力量,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二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网格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用人单位统一指挥调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年龄为18到45周岁(出生日期:1980年7月27日—2008年7月31日);
5、报考人应为相应报名岗位辖区内常住居民;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曾从事社区网格工作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东台市综治中心北侧3楼302室(东台市东亭中路与海定路交叉口东南60米);联系人:徐典,19962338909。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东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纸质档1份和电子档;
(3)身份证、学历证书、房产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房的提供报名辖区房产证,无房的提供户口本、父母房产、长期租房合同或社区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
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调处等相关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与面试准考证为同一准考证,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
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上给予加分。加分政策: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加3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加5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语言沟通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说明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都是同分,以学历高者优先。
(四)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经查证,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情况。
2、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在“东台政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各镇(区)网格员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五
招聘工作监督
报考人员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保持报名时所填的通讯方式畅通,若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整个招录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录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东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6年7月24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来源:东台政法
发布:祝颖
审核:朱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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