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因区属国有企业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招聘员工2名,其中,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岗专员1名,镇江宜之睿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1名。
镇江高新招商管理有限公司拟招聘员工4名,其中招商部副经理2名、招商专员2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驾驶员岗位要求详见报名站点招聘岗位模块);
6.无不良从业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以及任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报名站点招聘岗位模块;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9)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情形;
(11) 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3日9:00至2026年6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参与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招聘岗位,在线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上传相关材料。
3.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明细;
(5)职务(岗位)任职文件、工作成果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主要依据。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严格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对报考人员的学习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凡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5.资格初审结束后,招聘人数与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的笔试开考比例。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总分100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6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1:6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不足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用于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深度、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反应能力与应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自然淘汰。
笔试、面试需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背调)。体检合格人员须签署《背景调查授权书》。
(七)人选递补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从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镇江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镇江国家高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发布网站及各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除。
四、管理与待遇
1.岗位管理:实行市场化聘用,试用期两个月,员工首次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期限为两年。派遣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转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其中,驾驶员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列入考核转正范围。
2.薪酬待遇:薪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执行试用期薪资标准。薪资范围(税前综合年收入)详见招聘岗位页面,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五、纪律监督
1.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咨询电话:025-68188666-23820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重要提示:请先投递简历,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