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3人25个岗位
为适应淮阴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3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或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3.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4.应聘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应聘所使用的学历和专业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