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2个岗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下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idong.gov.cn/qdsrsj/sydwzl/sydwzl.html)、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qidong.gov.cn/qdswjw/rsxx/rsxx.html)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987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4日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到2026年4月。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