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南通市第二批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14 -2026/4/24
为进一步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根据《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拟公开面向社会招募营商环境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营商环境监督员,优先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代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法律工作者、检察官、监察官等相关人员中招募。
二、报名条件
监督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责任心,处事公道,实事求是,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愿意承担监督员职责,能够保证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时间,关心经营主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监督工作;
(三)熟悉和了解相关行业或系统内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四)无违法、违规和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监督员应当积极参与以下工作:
(一)密切关注并深入了解本地区营商环境的现状、问题与改善等情况;
(二)按要求参与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三)根据任务安排,围绕特定领域或事项开展专项监督;
(四)列席有关营商环境的专题会议或工作会议,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建言献策、桥梁纽带等作用,积极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协助建立政企沟通机制;
(六)收集、反馈各级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色亮点,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优秀案例及工作成效;
(七)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单位委托的其他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事宜。
四、报名时间
4月14日—4月24日
五、招募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