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z.gov.cn)、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网(http://gxzs.xz.gov.cn)、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http://www.xzjm.cn)同步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5.博士研究生,年龄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1日至2008年5月12日之间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招聘对象为不限。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中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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