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9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6.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7.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具备《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7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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