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个岗位
南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通市啬园路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专职辅导员队伍结构,南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至招聘报名之日)。
(五)年龄条件:招聘对象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有1年(12个月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满足条件之一):①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②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工作部(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③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工作部(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