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1人52个岗位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建湖县部分学校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建湖县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4.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对象、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①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②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