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9人24个岗位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需要,扬州市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59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及报名地址
招聘计划:计划招聘政府专职队员43人(含驾驶员10人)、政府专职消防文员10人(含法核文员2人、财务文员7人)、派驻乡镇消防工作所政府专职消防文员6人。
政府专职队员:需24小时在队站备勤,参与灭火救援、应急处置等急难险重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使用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财务、法核文员要求招录相关专业(如法律法学、财务会计)人才,且持有相关专业学历,等级证书。
驻乡镇消防工作所政府专职消防文员:需长时间高强度从事室外动态巡视检查,适应外勤、不定时夜班值守,并参加应急处置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报名地址:人员报名材料交至意向县(市、区)消防救援局,所有材料由各区县消防救援局统一收集,由扬州市消防救援局集中组织审核。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有队员应聘不受户籍限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工作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吐字清楚,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服从单位弹性工作制度;
4.中共党员、持有驾驶证C证、从事过消防相关工作者优先;
5.政府专职队员: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6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要求,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文化体育特长生和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无人机操作、舟艇教练员、医疗救护、救援技能证书以及与消防相关国家类证书的优先考虑。其中,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且须持有B2或A1、A2有效驾驶证,驾驶技术过硬。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的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计算机使用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