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2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太仓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6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A岗招聘对象为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6年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⒈本科阶段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之一;⒉本科阶段获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⒊本科阶段获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⒋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五大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以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B岗招聘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学位),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获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2.获县(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以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5日至2008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