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物业融合法庭调解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23 09:00-2026/3/27 17:30
根据泰兴市物业融合法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融合法庭调解员,现将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6名物业融合法庭调解员;招聘岗位职责如下:
岗位 名称 |
岗位 简介 |
具体工作内容 |
备注 |
物业融合 法庭调解员 |
从事物业纠 纷调解工作 |
1.物业纠纷案件的调解; 2.当事人无争议事实记载; 3.调解不成的案件争议焦点整理; 4.调解协议及卷宗制作; 5.调解档案的整理; 6.在业务系统中录入调解信息; 7.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能够热情服务群众,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能够熟练地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报考人员户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泰兴市户籍;
2.普通高校入学前为泰兴市户籍;
3.家庭成员中有一人长期在泰兴工作。
(六)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及司法拘留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3.受过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及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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