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1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7人、备案制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24日之间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指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指197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