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11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宿教工组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及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宿迁市“百博千硕集聚计划”,加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源头储备,经研究,决定为沭阳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5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师范类院校6所(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具体招聘岗位见《沭阳县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热爱教育事业,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相应的专业技能。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者须承诺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否则不予继续聘用。
5.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进入面试:
(1)高中阶段以来获得过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
(2)本科与硕士研究生专业所属大类一致的毕业生;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4)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以及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截至报名截止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