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37个岗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编办发〔2015〕6号)和《关于创新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昆编办〔2016〕9号)等有关文件,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将公开招聘备案制(非事业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其中G037岗位为选岗岗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岗位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须满足如下条件:有不缺联且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国(境)外2024年、2025年同期毕业生已完成学历认证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经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987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职称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198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职称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1980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