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5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2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6年3月2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5.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及(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6.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是指:
(1)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3)“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