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5人35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等相关规定,宿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第二批,公办学校事业编制)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相关要求及考试方式等详见《江苏省宿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以下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1.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至2008年3月19日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博士研究生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7.应聘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考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2)获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
(3)获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