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自然资源规划合理配置,推动自然资源规划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79号)精神,确需从本市下辖市(县)区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的,原则上应采取公开选聘方式。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选聘范围
无锡市下辖市(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
详见附件1《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2026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参考《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备聘用岗位能力素质,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在合格以上;
(四)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简介表》中注明的为准;
(五)对年龄、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岗位,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选聘的报名截止日;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回避规定。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在市内单位不满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管办分离”或“管养分离”等事业单位改革原因保留事业性质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