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3人1个岗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体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海安市教体系统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教练员,下同)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海安市教体系统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至2008年3月2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4.“01-21”(岗位代码,下同)岗位须持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22”岗位须具有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5.“01-21”岗位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相应高校就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校(院)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获得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4)担任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干部职务。主要干部指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