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景渎幼儿园第一实验园代课老师招聘公告
无锡市新吴区景渎幼儿园第一实验园代课老师招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02/05-2026/02/08

江溪街道下属公办幼儿园无锡市新吴区景渎幼儿园第一实验园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代课老师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


3.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及本职工作。


5.身心健康,符合所应聘岗位相关健康规定要求。


6.耐心细致、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合作意识、沟通能力。


03


·招聘要求·


1.具有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学前教育从教经验的女教师。


04


·招聘流程·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5日——2025年2月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相应的邮箱:168722169@qq.com。


3.报名材料:


无锡市新吴区景渎幼儿园第一实验园公开招聘幼儿园代课教师报名表.docx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文稿形式发送)。


4.咨询电话:13961835225(许老师),周四至周日9:00——16:00。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即取消聘用资格。


2.对资格审核合格者,将电话通知面试。(迟到10分钟不得进入考点,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不得将各种电子产品、手机、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场。)


(三)考核方式


现场笔试和面试,含才艺展示(自备一首钢琴曲以及现场自弹自唱)和现场问答。


应聘者请带好报名表、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至无锡市新吴区景渎幼儿园第一实验园进行考试。


05


·体检和考察·


通知入围人员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卫生部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如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06


·公示录用阶段·


1.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与无锡市伙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定合同,由无锡市新吴区景渎幼儿园第一实验园进行管理和考核。


2.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则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行择业。


07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上交的报名材料仅限于无锡市新吴区景渎幼儿园第一实验园公开招聘审核报名资格所用,不用于其他渠道。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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