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1人9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决定,其所属2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10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一般为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卫生专业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到43周岁(1982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1980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1975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3周岁。
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6年硕士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