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镇江市民兵训练基地委托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3人,其中教学组训岗2人、综合行政岗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基干民兵政治考核条件。
2.年龄条件。教学组训岗男性,28周岁以下(退役军官、二级军士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综合行政岗30周岁以下(退役军官、二级军士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
3.学历条件。教学组训岗,大专以上学历(服役满8年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职);综合行政岗,本科以上学历(服役满8年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大专)。
4.服役条件。服役满5年。
5.身体条件。参照招录政府工作人员身体条件执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正常参加军事活动或训练执勤等任务。
(二)岗位条件
设教学组训、综合行政2个岗位(具备条件可同时报名)。
1.教学组训岗2人(男性),主要聘用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胜任民兵组训任教、机关业务处理和值班执勤等工作;
2.综合行政岗1人(男性),主要聘用熟练操作视频剪辑(剪映)、图像制作(PS)、办公(word、excel、ppt)等软件,具备文字功底、基本理论授课教学能力,胜任机关业务处理、整理档案材料等工作。
(三)优先条件
1.教学组训岗,有部队教导机构任职服役经历、有班长(以
上)任职经历、参加旅团级以上单位“四会”比武、军级以上单
位军事比武、参加重大军事行动有立功表现的优先。
2.综合行政岗,有1年外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取得岗位有
关资质证书、参加过团级以上单位比武、有部队教导机构任职服
役经历、军事素质突出。
符合以上优先条件的,每种情形加2分,符合多种情形可重复加分,最多加6分。
(四)排除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市民兵训练基地与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包括笔试、适岗考核、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招录工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至镇江市民兵训练基地相关岗位工作。
(一)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将以下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发送到2243857248@qq.com邮箱,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报名资料可扫描、拍照,但需确保图像清晰可见。
①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镇江市民兵训练基地2026年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②1张红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以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③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照片材料。
(二)资格初审。镇江市民兵训练基地根据网上提交报名的应聘者信息进行线上审核,结合报名综合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镇江市民兵训练基地将逐一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以下个人材料进行现场复审。
①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镇江市民兵训练基地2026年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④退伍证、以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学历证书、等级证书、
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⑤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⑥其他材料(如有工作经历证明、立功受奖证书、相关
技能资质认证材料等符合优先条件的资料。
不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4曰8:00至2026年1月30日18:00。
2.报名及咨询电话0511-80431151。
3.报名人员请加QQ群:1036802116。
五、考核
采取笔试+适岗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1.笔试。本次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3,根据各岗位资格复审有效报名人数确定笔试开考人数。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设定分值100分,得分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适岗考核。教学组训岗,主要现场考核“四会”示范教学(自备内容、20分钟以内);综合行政岗,主要现场考核视频剪辑、图像制作、办公软件操作等操作使用,设定分值100分,得分按30%比例计入总成绩。
3.面试。综合笔试、适岗考核、优先录取折算等形成总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主要对应聘者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专业能力及处理事务能力等素质进行综合考察,面试实行量化评分,设定分值100分,得分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
4.总成绩。笔试、适岗考核与面试、优先录取折算得分之和为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适岗考核成绩×30%+面试×40%+优先录取折算得分,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5.政考、心理测试和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政考对象,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则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个人承担(录用后报销),心理测试参照入伍新兵心理检测标准,政考参照《军地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出现不合格的或弃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者弃权的需提交书面弃权声明。
六、公示录用
综合考试成绩,政考、心理测试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
人选,在市征兵办公示栏(镇江人才在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由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
七、有关待遇及保障
(一)待遇薪酬。统一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月均收入5000-5500元/月(上述标准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含年度考核奖金及其他补助)。承担教学组训或参加军事训练,执行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任务时,参照民兵教练员讲课费、民兵训练补助标准发放补助,同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二)工作时间。民兵集训或执行任务期间,根据训练、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时间;非民兵集训或执行任务期间,每周工作5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适情加班),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三)食宿及服装保障。平时不安排集中居住、不保障伙食,担负训练任务或大项活动期间,同集训队居住、统一保障伙食。根据工作需要发放服装。
(四)解除合同条款。因本人不胜任岗位需要、年度考评不称职或出现重大过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录工作,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
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江市民兵训练基地解释。
九、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0511-80431151
(二)监督举报电话:0511-80431240
附件1镇江市民兵训练基地报名表.docx
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