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服务中心会议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会议服务保障水平,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会议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会议 服务 人员 (编外) |
2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女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工作细心,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与团队合作精神。 6、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礼仪培训、会务管理等)者优先。 7、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相关酒店管理、礼仪服务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有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②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和与原单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纠纷问题的。 |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zsjgfwzx888@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会议服务+姓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9:00至1月30日16:00。
(二)资格审查
1、由用工单位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确定进入招聘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其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递交个人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2、个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④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单位证明等)。
3、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应聘乃至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择优录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核政策理论、会议服务知识、行政能力等。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环节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二)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综合素质、岗位认知、仪态举止、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技能及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等。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方式计算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
四、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并核实应聘材料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工单位按规定与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编外人员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按用工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相关说明
本公告由扬州市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952643
监督电话:87876301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