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南通吕四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助理1名(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吕四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有意向者请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335780607@qq.com,联系电话:13584655370,联系人:龚小姐。
(二)资格审核。根据招录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党纪处分证明原件(党员提供),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审核。未能完整提供报名所需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六、招聘程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岗位招聘的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不足相应岗位开考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分数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待遇及聘用
(一)被聘用人员性质为编外劳务派遣。对拟聘人员,录用后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每月人民币4305元。
(2)绩效奖金:实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不再单独设立年终奖。年度考核等级与奖金标准对应如下:优秀:1000元/月;良好:800元/月;合格:500元/月;不合格:不予发放。
(三)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八、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南通吕四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组织,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南通吕四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902103
举报监督电话:0513-83902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