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信访相关工作人员2名
工作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
咨询电话:025-89690802,025-89690809(工作日:9:00-17:00)
二、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以及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6年及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专业不限,建筑类、城乡规划学类、地理学类、地质学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土地资源管理、测绘类、法学类等规划资源、法学相关专业优先;
4、其他要求:
(1)具备五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2)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报名与资格筛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20日下午6时止,以邮箱接收材料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004515646@qq.com(要求:邮件名称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邮件主题栏写明“应聘市规资局”)。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交以下完整材料,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5、其他可证明资历、能力水平等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6、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特别提醒: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上述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四)资格筛查: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并于2026年1月29日前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未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与录用
(一)面试
本次考试仅采用面试形式,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材料适时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转化能力和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将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体检
1、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硬性要求:体检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法提供的,视同考察不合格。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录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拟录用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递补规则: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1、拟录用人员与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合同期限首期为2年(约定试用期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执行南京市相关规定的薪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拟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纪律监督电话:025-89691017、025-89691705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