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集体协商工作队伍建设,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启东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启东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
招聘人数:2名
工作地点: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从统一调配)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与指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工会相关岗位工作)
二、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3.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备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形式
时间:2026年1月7日至1月12日(节假日除外)
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行政中心)14楼启东市总工会1415室;线上报名邮箱:970522781@qq.com。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查。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启东市总工会通知笔试。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安排面试。
考试内容:综合能力素质与工会知识。包括行政能力倾向测验、工会基本法规知识和材料作文。其中工会基本法规知识占比40%,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2年1月施行)、《中国工会章程》(2023年10月修订)、《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总工发〔2016〕27号)、《企业工会工作条例》(2006年12月1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2023年1月通过)、《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8年5月2日施行)。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启东市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通过启东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试用期两个月。工资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启东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205008(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