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5个岗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单位网站http://www.ffrc.cn)隶属农业农村部,是国家综合性淡水渔业研究机构,1978年在江苏无锡成立。中心是农业农村部淡水渔业与种质资源利用学科群,国家大宗淡水鱼、特色淡水鱼等两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单位,建有20个国家、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设8个研究室、5个科研实验基地,主要围绕水产养殖基础生物学和生物技术、种质资源保存和遗传育种、内陆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渔业重大病害灾变预警与控制、水产养殖容量和健康养殖、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渔业经济和信息等领域开展基础前沿、公益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先后承担和完成了3000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的研究课题,获得科研奖励成果200多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1项、省部级奖励80多项;培育了19个国家级水产养殖新品种;发表学术论文4000多篇,出版专著130多部,获授权国家专利500多项。
作为亚太地区综合养鱼研究和培训中心、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水产养殖及内陆渔业研究和培训参考中心、中非现代农业技术交流示范与培训联合中心的依托单位,中心自1981年起连续承担国家技术援外培训项目,已为134个国家和地区培训了8160多名水产技术和管理人才,并获评“中国—FAO南南合作特别贡献单位”。1993年,中心与南京农业大学共同创办“无锡渔业学院”,现拥有水产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水生生物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各1个,全日制水产养殖、水生生物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各1个,专业学位渔业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水产养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全日制水产养殖学本科专业1个。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中心2026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2026年度第一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生
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社会招聘
1.社会人员。
2.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落户有关政策要求。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但应于当年12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条件的相关材料,否则中心可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2026年度公开招聘执行以下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报名岗位、报名方式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2026年度第一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在农业农村部及部属单位有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向中心提交手签字版本《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1.中心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公开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和应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补充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中心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比例、面试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计算等见具体要求(附件1)。笔试、面试等公告将在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
2.考察。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中心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其它注意事项与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农业农村部及部属单位有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未认真填写、超时填报有关材料或不服从招聘工作安排,造成信息不全、有误及其他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中心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课程开设情况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三)应届毕业生要按照中心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四)应聘人员报名后,请经常关注中心的官方网站,及时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五)符合申报“优博人才”岗位条件(附件4)的考生可自愿申报相应招聘岗位。获批后直接聘用到副研究员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提供不低于40万元的科研基金。
(六)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中心可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